4.5 市政基础设施


4.5.1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积极改善市政基础设施,设施建设应与历史风貌、用地布局及功能、道路交通等统筹协调。
4.5.2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消防应以防为主,消、防结合,强化火灾预警体系。因保护需要,按照现行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、消防通道确有困难的,应因地制宜制定防火安全保障方案。消防水塔建设应结合地形地貌,不应破坏历史风貌。寒冷地区消防给水管网应采取防冻措施。
4.5.3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保留传统的自然排水方式,新建生活污水系统应因地制宜解决污水处理问题。
4.5.4 当市政设施、管线布置与保护要求发生矛盾时,应在满足保护和安全性能要求的前提下,采取变通的技术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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